各县区渔业(主管)局:
汛期即将来临,为做好今年渔业防汛工作,确保我市渔业安全生产,现就全市渔业防汛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
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、县、区政府关于防汛的总体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渔业防汛责任制度,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渔业防汛责任落实到位。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,及时通报防汛信息,协调做好抗灾救灾的各项准备。切实做到思想到位、方案到位、指挥到位、责任到位。
二、适时部署,完善防御措施
当前,已进入防汛的准备工作阶段,各县、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市、县、区政府的工作部署,突出工作重点,狠抓薄弱环节,科学安排,把防御工作做在台风、洪涝到来之前,做到预测预报早、工作部署早、措施落实早,确保防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各县、区要在认真总结去年防汛经验的基础上,完善防汛工作机制。要把防汛措施的重点放在防御突发性、超标准的灾害上,增强应对能力。有条件的县、区可按照渔业防汛预案内容,进行防汛实战演练,确保渔业防汛预案落实到位。同时,在认真执行《全市渔业防汛应急预案》的前提下,抓紧制定和报送本县、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。
三、深入检查,排除安全隐患
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,认真抓紧做好辖区内渔船的调查摸底工作。近期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渔船等渔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,责令整改;同时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密集区防台风预警系统、联络系统等的检查,确保其正常运转。
四、加强值班,保障通讯畅通
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,严格执行防汛应急值班制度,保障通讯网络畅通。值班人员应做到按时交接班,负责接听电话,要严密监视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,快速收集和上传下达有关情况。
附:《全市渔业防汛工作预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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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六月十五日